常熟市徐市中学中层竞聘上岗实施方案

 

第一章     

第一条 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《江苏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围绕常熟市教育局常教(200221号《关于常熟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通过竞聘上岗,引入竞争激励机制,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建设高素质的教育干部队伍,从而有利于学校的发展。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第二条  本方案所称竞聘上岗,是指学校在选配中层职位时,通过一定范围内的公开竞争产生人选,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,择优聘任的一种选拔任用方式。

第三条  竞聘上岗贯彻干部队伍“四化”方针,坚持德才兼备、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择优的原则。

第四条  竞聘上岗本着精简、合理、优化、高效的原则进行。

 

第二章    组织领导

第五条 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竞聘上岗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实施。

第六条  学校成立中层竞聘工作评议小组,负责资格审查、演讲答辩的评分以及组织考察工作,评议小组由学校提名,经教代会通过产生。评议小组一般由学校正副校长、正副书记、工会主席、群众代表(必须是非竞聘人员)组成,人数为79人,由校长任组长。

第七条  竞聘上岗纪律和监督,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关于对违反<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>行为的处理规定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。

 

第三章    竞聘职位

第八条  学校中层职位指:德育处、教务处、总务处的正副主任。机构设置及领导的职数根据常教转(20003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九条  学校中层职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,实行公开竞聘上岗。

1、职位出现空缺或设新的职位。

2、机构需要调整,重组及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。

3、任期届满。

4、其它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。

第十条  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学校内部实施。

 

第四章    任职条件

第十一条  参加竞聘的人员,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责任心、事业心强。

2、具有中学教师规定的合格学历。

3、凡第一次竞聘中层职位的,年龄男性不超过47周岁,女性不超42周岁。

4、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。

5、坚持原则、务实肯干、敢于争先,善于思考、勇于改革。

6、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,群众基础较好。

7、本校在编在职人员,且身体健康。

 

第五章    方法步骤

    第十二条  竞聘上岗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。

1、组织学习。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学习常教(200220号《关于学校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营造气氛。

2、制定方案。学校根据本校中层现状,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,内容包括组织领导、竞聘职位、竞聘范围、任职条件、方法步骤等,工作方案由学校领导集体商定,征求教职工代表意见后实施。

3、公布方案。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,公布竞聘领导小组、评议小组、竞聘职位、任职条件、方法步骤等。

4、公开报名。可采用个人自荐、群众举荐、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,每个人报名竞聘职位不超过2个。

5、资格审查。由评议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竞聘人选;

6、演讲述职及民主测评。介绍个人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设想,并进行民主测评,充分听取群众意见。

7、民主评议。根据竞聘人员演讲述职,民主测评结果,由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,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。

8、决定聘任。学校领导班子将评议小组表决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天,公示后,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任。

 

第六章    管理与待遇

第十三条  一经聘任,由学校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,聘期为三年。

第十四条  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,并享受相应的待遇。

第十五条  在竞聘中,一些德才素质好,但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,可列入后备干部队伍加以培养。

第十六条  对被聘任人员,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。考核不称职,予以解聘,聘任期满,所有中层职位重新组织竞聘上岗。今后凡男性年满57周岁、女性年满52周岁的无论是否任期届满,将不再担任学校中层职务。如连续担任中层职务三届(九年)以上,可享受原职务待遇,对解聘、落聘人员将区别不同情况另行安排工作。


第七章    
   
第十七条  工会、妇女、团队等群团组织的管理岗位,可参照本办法竞聘候选人,再按相关系统的规定

组织实施。

第十八条  本实施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。 

 

 

常熟市徐市中学

OO五年五月十日